第二十七章 惊鸿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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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因为我的血很忙,”
沈药之面不改色,“又要供我的脑子,又要供我的心。”
路昭没听懂,但总觉得他这话不是在回答自己的问题。
他顺着沈药之刚才的目光方向看了一眼,只看到了方絮的背影和胡为霜蓑衣的一角。
方絮在前面回身,抬手一指:“路边有间茶棚,竹顶,应该能避,歇一刻,等雨小了再走。”
废弃的茶棚立在官道拐弯处,竹竿搭的顶子漏了一半,勉强能遮住一角。
四人牵马进去,路昭把枣红马拴在最里侧的木桩上,回头看见沈药之正扶着马鞍慢慢下马,赶紧跑过去搭了把手。
沈药之难得没有推辞,手搭在他肩膀上借了力,站稳后才轻声说了句“有劳”,路昭没有回这句话,而是转身去掏干粮。
油纸包打开,芝麻饼、肉干、几块麦芽糖,是胡为霜出门前置办的东西。路昭分了一圈,分到沈药之时特意挑了最软的一块芝麻饼,又把自己水囊里的水倒了一碗递过去:“你多吃点,你早上才吃了半块饼。”
沈药之接过碗,看了他一眼:“世子对谁都这么周到吗?”
“当然不是。”路昭理直气壮,“我对路边卖菜的大婶就不这样。”
“那你对我这样是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身体不好啊,我得替三娘照顾你。”
路昭答得理所当然,又扭头去问胡为霜要不要喝水,胡为霜说不用,他把水囊放在她手边,说渴了随时喝,然后回头继续和沈药之斗嘴:
“再说了,你对别人也没好脸色,我不主动一点谁对你周到?方兄吗?”
方絮靠在茶棚柱子上,闻言淡淡说了一句:“我对沈公子很尊重。”
“你看,方兄都说只是尊重,”
路昭摊手,“尊重就是客气的意思,我是真心实意希望你早点好,好让三娘少操一份心。”
这份带刺的真挚让沈药之沉默了一瞬,水从喉咙一直落到胃里,意外地糊住了嗓子。
被刺痛了吗?他审视着自己。
接近胡为霜的初衷里用了多少层遮掩:世恩责任、求医解毒、父亲的叮嘱、还有那个藏在最底层的,七年未散的影子,这些被他一层一层剥开,最后酸涩发苦……
路昭的坦荡大概是沈药之这一辈子都学不会的东西。
雨越下越大,茶棚外的山道被雨幕遮得模糊不清,只听见雨打在竹叶上的声音,密密匝匝,像是无数根手指在敲一面翠绿的鼓,棚角漏下来的水柱砸在一只破了半边的陶罐里,叮叮咚咚的,倒有几分不成调的韵律。
“照这个速度,明天能到归燕客栈。”
“归燕?”
路昭来了精神,“名字挺好听!是正经客栈吗?”
“官道与岔路交汇处,三层木楼,算是这附近最大的落脚处。”
方絮说这话的时候看了胡为霜一眼,“我前些年走这条道时住过。”
胡为霜正在给青驴喂一把豆子,闻言只“嗯”了一声。
方絮并不意外她这个反应,更准确地说,从扔了火折子以后,这位胡姑娘的话就很少。
路昭看看方絮,又看看胡为霜,总觉得这“嗯”字里头有什么他没听出来的意思。
他凑近沈药之,压低声音:“三娘是不是不太高兴?”
“没有。”沈药之说。
“那她怎么只说一个字?”
“因为只有一个字值得说。”
沈药之把水碗搁下,看了路昭一眼,
“世子,有时候不说,比说了更让人惦记。不过,你这辈子大概没尝过这个滋味。”
“什么滋味?”
“想听一个人多说几句话,但她偏不说。”
沈药之垂下眼,仿佛只是在讲别人的事。
“于是她说的每一个字,你都当宝贝似的收着。”
路昭愣了一下,然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:“哦——我懂了!就像我爹收藏的那把刀,他从来不用,但每天都要擦上几遍。”
“……差不多。”
雨势停在半个时辰后,马蹄声起,翠色如潮,在此时此间赶路,便颇有持剑穿林去,烟水一襟平的意趣。
不止天青,远处的山脊也被洗成了苍绿色,胡为霜摘了斗笠,顺手挂在鞍侧,双腿一夹驴腹,率先在竹林狭道上疾驰起来。
她骑得不慢,青衫便被风吹鼓,在身后翻飞如一面旗,这时被梨枝簪住的发髻有些松了,几缕从鬓边滑下来,扫过她的眼角、唇边……她浑不在意,满心只觉得痛快。
胡为霜是个货真价实的美人,这件事从你第一眼见到她就会感叹。在蜀中卖酒的这些年,从前的好看或妩媚,或娇艳,或是明眸善睐,但那些是胡三娘,是一个被迫藏起了刀剑、端起酒碗、跟左邻右舍笑着招呼的女人。
而此刻,竹林的翠色衬着女人的青衫,青衫又衬着她发间那截梨枝,梨枝上的两片叶子在风里轻轻发颤,像是一双没有飞走的翅膀,斜阳落在她脸上,把那些蒙尘的东西一层一层地烧掉了,眉眼还是那副眉眼,却不再有刻意装腔的泼辣,或者欲说还休的柔软,相反,她变得冷清、野性,如同易脆的琉璃,美得惊心动魄。
一笠过处,千山低头迎我,万竿垂露成臣。
自迁居蜀中以来,胡为霜鲜少有这般恣性的时刻,多少次午夜梦回,都是剑鸣如故,如今再度踏马追风,她不得不承认,心中的江湖似乎从未死去。
青驴跑得正酣,四蹄腾空,鬃毛在风中拉成一条直线,胡为霜却忽然勒了缰绳。
那驴被她带得前蹄高高扬起,在空中刨了两下才触地,女人稳坐在鞍上,单手控住缰绳,袍袖缓缓回落,贴住劲瘦的腰身。
后面的马蹄声也由远及近,她回过头去。
这一眼先落在方絮身上,他打马走在最前,肩背挺直如刀,一霎失神后又平复如常,他向来如此,习惯把所有的在意都藏进不动声色的注视里,此刻面对胡为霜,也只是想:她应该这样笑……然后把这个念头的动机解释为“证人的情绪稳定有助于案件推进”,就像他会将递蓑衣的举动划分为“分内之事”一样。
路昭从方絮身后探出半个身子,挥着手喊了句什么,笑得见牙不见眼,他的心思是最简单的一个——三娘笑了,那就是天大的好事。她笑了,说明她没那么难过了,她笑了,说明跑这一趟是对的,她笑了,说明自己从酒铺一路跟到这里,没跟错人……路昭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软软地撞了一下,不疼,就是有点慌,又有点甜,像小时候偷喝了爹藏在地窖里的桂花酿——晕乎乎的,热腾腾的,嘴角压都压不住地往上翘,满脑子都是她在看我?她在看我!
胡为霜没有忽略掉这份雀跃,路昭的少年心事也太好懂了些,叫她很难不忍俊不禁,然后,女人的目光穿过满林的风声和竹叶,对上了最后方的那双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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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药之面不改色,“又要供我的脑子,又要供我的心。”
路昭没听懂,但总觉得他这话不是在回答自己的问题。
他顺着沈药之刚才的目光方向看了一眼,只看到了方絮的背影和胡为霜蓑衣的一角。
方絮在前面回身,抬手一指:“路边有间茶棚,竹顶,应该能避,歇一刻,等雨小了再走。”
废弃的茶棚立在官道拐弯处,竹竿搭的顶子漏了一半,勉强能遮住一角。
四人牵马进去,路昭把枣红马拴在最里侧的木桩上,回头看见沈药之正扶着马鞍慢慢下马,赶紧跑过去搭了把手。
沈药之难得没有推辞,手搭在他肩膀上借了力,站稳后才轻声说了句“有劳”,路昭没有回这句话,而是转身去掏干粮。
油纸包打开,芝麻饼、肉干、几块麦芽糖,是胡为霜出门前置办的东西。路昭分了一圈,分到沈药之时特意挑了最软的一块芝麻饼,又把自己水囊里的水倒了一碗递过去:“你多吃点,你早上才吃了半块饼。”
沈药之接过碗,看了他一眼:“世子对谁都这么周到吗?”
“当然不是。”路昭理直气壮,“我对路边卖菜的大婶就不这样。”
“那你对我这样是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身体不好啊,我得替三娘照顾你。”
路昭答得理所当然,又扭头去问胡为霜要不要喝水,胡为霜说不用,他把水囊放在她手边,说渴了随时喝,然后回头继续和沈药之斗嘴:
“再说了,你对别人也没好脸色,我不主动一点谁对你周到?方兄吗?”
方絮靠在茶棚柱子上,闻言淡淡说了一句:“我对沈公子很尊重。”
“你看,方兄都说只是尊重,”
路昭摊手,“尊重就是客气的意思,我是真心实意希望你早点好,好让三娘少操一份心。”
这份带刺的真挚让沈药之沉默了一瞬,水从喉咙一直落到胃里,意外地糊住了嗓子。
被刺痛了吗?他审视着自己。
接近胡为霜的初衷里用了多少层遮掩:世恩责任、求医解毒、父亲的叮嘱、还有那个藏在最底层的,七年未散的影子,这些被他一层一层剥开,最后酸涩发苦……
路昭的坦荡大概是沈药之这一辈子都学不会的东西。
雨越下越大,茶棚外的山道被雨幕遮得模糊不清,只听见雨打在竹叶上的声音,密密匝匝,像是无数根手指在敲一面翠绿的鼓,棚角漏下来的水柱砸在一只破了半边的陶罐里,叮叮咚咚的,倒有几分不成调的韵律。
“照这个速度,明天能到归燕客栈。”
“归燕?”
路昭来了精神,“名字挺好听!是正经客栈吗?”
“官道与岔路交汇处,三层木楼,算是这附近最大的落脚处。”
方絮说这话的时候看了胡为霜一眼,“我前些年走这条道时住过。”
胡为霜正在给青驴喂一把豆子,闻言只“嗯”了一声。
方絮并不意外她这个反应,更准确地说,从扔了火折子以后,这位胡姑娘的话就很少。
路昭看看方絮,又看看胡为霜,总觉得这“嗯”字里头有什么他没听出来的意思。
他凑近沈药之,压低声音:“三娘是不是不太高兴?”
“没有。”沈药之说。
“那她怎么只说一个字?”
“因为只有一个字值得说。”
沈药之把水碗搁下,看了路昭一眼,
“世子,有时候不说,比说了更让人惦记。不过,你这辈子大概没尝过这个滋味。”
“什么滋味?”
“想听一个人多说几句话,但她偏不说。”
沈药之垂下眼,仿佛只是在讲别人的事。
“于是她说的每一个字,你都当宝贝似的收着。”
路昭愣了一下,然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:“哦——我懂了!就像我爹收藏的那把刀,他从来不用,但每天都要擦上几遍。”
“……差不多。”
雨势停在半个时辰后,马蹄声起,翠色如潮,在此时此间赶路,便颇有持剑穿林去,烟水一襟平的意趣。
不止天青,远处的山脊也被洗成了苍绿色,胡为霜摘了斗笠,顺手挂在鞍侧,双腿一夹驴腹,率先在竹林狭道上疾驰起来。
她骑得不慢,青衫便被风吹鼓,在身后翻飞如一面旗,这时被梨枝簪住的发髻有些松了,几缕从鬓边滑下来,扫过她的眼角、唇边……她浑不在意,满心只觉得痛快。
胡为霜是个货真价实的美人,这件事从你第一眼见到她就会感叹。在蜀中卖酒的这些年,从前的好看或妩媚,或娇艳,或是明眸善睐,但那些是胡三娘,是一个被迫藏起了刀剑、端起酒碗、跟左邻右舍笑着招呼的女人。
而此刻,竹林的翠色衬着女人的青衫,青衫又衬着她发间那截梨枝,梨枝上的两片叶子在风里轻轻发颤,像是一双没有飞走的翅膀,斜阳落在她脸上,把那些蒙尘的东西一层一层地烧掉了,眉眼还是那副眉眼,却不再有刻意装腔的泼辣,或者欲说还休的柔软,相反,她变得冷清、野性,如同易脆的琉璃,美得惊心动魄。
一笠过处,千山低头迎我,万竿垂露成臣。
自迁居蜀中以来,胡为霜鲜少有这般恣性的时刻,多少次午夜梦回,都是剑鸣如故,如今再度踏马追风,她不得不承认,心中的江湖似乎从未死去。
青驴跑得正酣,四蹄腾空,鬃毛在风中拉成一条直线,胡为霜却忽然勒了缰绳。
那驴被她带得前蹄高高扬起,在空中刨了两下才触地,女人稳坐在鞍上,单手控住缰绳,袍袖缓缓回落,贴住劲瘦的腰身。
后面的马蹄声也由远及近,她回过头去。
这一眼先落在方絮身上,他打马走在最前,肩背挺直如刀,一霎失神后又平复如常,他向来如此,习惯把所有的在意都藏进不动声色的注视里,此刻面对胡为霜,也只是想:她应该这样笑……然后把这个念头的动机解释为“证人的情绪稳定有助于案件推进”,就像他会将递蓑衣的举动划分为“分内之事”一样。
路昭从方絮身后探出半个身子,挥着手喊了句什么,笑得见牙不见眼,他的心思是最简单的一个——三娘笑了,那就是天大的好事。她笑了,说明她没那么难过了,她笑了,说明跑这一趟是对的,她笑了,说明自己从酒铺一路跟到这里,没跟错人……路昭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软软地撞了一下,不疼,就是有点慌,又有点甜,像小时候偷喝了爹藏在地窖里的桂花酿——晕乎乎的,热腾腾的,嘴角压都压不住地往上翘,满脑子都是她在看我?她在看我!
胡为霜没有忽略掉这份雀跃,路昭的少年心事也太好懂了些,叫她很难不忍俊不禁,然后,女人的目光穿过满林的风声和竹叶,对上了最后方的那双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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